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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國保釋制度及其對我國的借鑒意義論文2002年10月,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與英中協(xié)會合作,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以及部分高校的專家、學者組成保釋制度考察代表團,前往英國倫敦進行了為期一周的考察、訪問。訪英期間,代表團走訪了倫敦市的警察局、皇家檢察院、治安法院、少年司法委員會、法律委員會以及保釋支持小組等機構,聽取了大學法學教授、警官、檢察官、治安法官、保釋支持機構負責人以及上述委員會中負責保釋制度研究的專家的介紹,并進行了
2、實地考察。在英中協(xié)會的周密安排下,代表團對英國保釋制度包括保釋的對象、條件、適用程序、社會效果及保釋制度的發(fā)展趨勢獲得了較為全面、系統(tǒng)的認識.freel簡稱YOT)的一個部門,每周2—3次向后者匯報工作。他們特別關心10至17歲的未成年人。1969年頒布的《未成年人權利法案》,規(guī)定了未成年人的保釋與福利。他們主張未成年人獲得一個合適成年人的幫助,并與拘留警官、治安法官爭取保釋。除非不得已,才放棄保釋的努力。治安法官根據(jù)法律要求,對每個嫌疑人的保釋問題予以考慮,負責作出決定,萬不得已時才拒絕給予自由
3、而將其關在監(jiān)獄。6治安法官的決定在公開法庭上作出,一定要讓所有的決定都是公正的。如果法庭決定不得保釋,應公布理由。法庭接受證據(jù),決定是否保釋,極少被拒絕保釋。拒絕保釋時,通知家長或者YOT,保釋支持小組參與工作。保釋支持小組對犯罪嫌疑人情況進行評價,了解嫌疑人舉止、實際困難以及需要何種幫助,并提供幫助。一般有檢察官、支持小組、辯護方三方協(xié)定申請保釋,法庭可以決定同意與否。達不成協(xié)議的,由法庭決定,法庭往往聽取支持小組意見。據(jù)介紹,有92%的案件接受支持小組的意見。保釋支持小組支持的重點是重復犯罪、
4、嚴重犯罪,以及陷入困境需要幫助的嫌疑人,特別是吸毒、酗酒、心理上有創(chuàng)傷(受過虐待),或者行為混亂的嫌疑人。這些人往往持不合作態(tài)度,支持小組了解其經歷以及經常與其在一起人的情況,幫助其重新上學,解決吸毒等問題,讓他們相信困難是可以克服、可以解決的,不必要去做犯罪的事情。YOT內保釋支持小組與社會工作者、警察、教師等協(xié)作,確保其出庭,向其解釋出庭的程序、意義,87%的嫌疑人是合作的,只有2%的被保釋人被重新逮捕。據(jù)Northampton郡保釋支持小組負責人JohnAndreorrell警官介紹,該警察
5、局有證逮捕的比例約為25%,而無證逮捕的比例為75%,這和城市犯罪的特點有密切關系。5治安法院法官分為全職(專職)的治安法官,以及非全職(專職)的非法律人員的治安法官。全職的治安法官都是有長時間執(zhí)業(yè)經歷的律師擔任的。非全職的治安法官要接受專門的培訓,開庭時,由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并有一名法律顧問提供幫助。61998年刑事司法法案頒布以前,沒有專門的關押10—14歲未成年人的場所,此后,由安全的培訓中心關押。10—15歲的未成年人最多關押6個月,且必須是比較嚴重的犯罪、多次犯罪,在英格蘭、威爾士有4
6、00個這樣的拘留場所。另外還有兩個機構,一個是未成年人治療(處理)中心,關押嚴重犯罪、謀殺犯罪、強奸犯罪、重復盜竊的未成年人,每個中心關押15—20名;一個是專門關押15—19歲未成年人的拘留所,由監(jiān)獄部門提供看守人員、管理。7保釋支持機構視被保釋人的經濟狀況適當收取保釋旅館的住宿費用。8據(jù)JohnPitts教授提供的數(shù)字,10年間,在拘留所內,有22名15—17歲的未成年人自殺,有65名18—20歲的未成年人自殺。9參見陳衛(wèi)東主編:《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調研報告》,中國方正出版社2001年4月
7、版,第14-18頁。10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拘留的期限一般為10日,特殊情況下為14日,對于流竄作案、結伙作案、多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留達37天時間。11具體內容請參見陳衛(wèi)東、劉計劃:《誰有權力逮捕你——試論我國逮捕制度的改革》(上),《中國律師》2000年第9期。12關于將被逮捕人帶至法官面前的期限,國際準則并沒有具體規(guī)定,而往往表述為“及時”、“毫不遲延地”或“盡快”。有的國家規(guī)定為24小時,有的規(guī)定為48小時,最長一般不超過72小時。臺灣地區(qū)最新的改革,即規(guī)定檢警共用24小時。13關于
8、擴大及保障被逮捕與羈押者訴訟權利的內容,詳見陳衛(wèi)東、劉計劃:《誰有權力逮捕你——試論我國逮捕制度的改革》(下),載《中國律師》2000年第10期。